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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最后更新时间:2015年3月23日

苏中医科教〔2015〕2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论考试
(一)报考条件
1. 报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考试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阶段培训时间按学历分,医学专业本科生满3年,硕士毕业生满1年。
(2)本科毕业生需在阶段完成“青苗培养工程”学习。
(3)完成既定培训计划所要求的科室轮转、各科室的病种数、病例数和技能操作数。
(4)培训和考核记录完整规范。
(5)执业医师类别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
(6)培训科别符合《实施细则》要求。
2. 报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后,在第二阶段培训满2年(博士毕业生满1年)。
(2)硕士毕业生及博士毕业生需在第二阶段完成“青苗培养工程”学习。
(3)完成既定培训计划所要求的科室轮转、各科室的病种数、病例数和技能操作数。
(4)培训和考核记录完整规范。
(5)执业医师类别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
(6)培训科别符合《实施细则》要求。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阶段考试科目为中医通科,不分专业;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分为中医内科和中医外科2个专业。具体考试内容参考《实施细则》的培训计划和要求。
实行全省统考,采用人机对话模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机考系统练习版可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考务安排
考务工作由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研究室会同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在省辖市设立考场并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委直单位,参加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部、省属医院,驻苏部队医院及民营、学校、厂矿等系统外医院,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统一组织。
(四)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培训医院初审、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复审、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研究室审核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等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打印,并签字确认,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至培训医院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2. 培训医院初审
各培训医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于2015年4月2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复审。
各培训医院根据报考人员培训登记手册的内容,如实填写《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第二阶段理论考试资格审核情况表》(附件1、2),并签名和盖章。
报考阶段理论考试需审核下列①-⑥项材料,报考第二阶段理论考试需审核下列①、③-⑧项材料:
①《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盖章后上报)。
②本科毕业生需提供“青苗培养工程”记录考核册原件(审核后上报)。
③毕业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
④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原件(审核后上报)。
⑤《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第二阶段理论考试资格审核情况表》原件1份(盖章后上报)。
⑥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复印件需含编码、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变更注册记录)或医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申请合格证书时需补报医师执业证书)。
⑦《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不能提供阶段合格证书或卫生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者视同不合格)。
⑧硕士毕业生及博士毕业生需提供“青苗培养工程”记录考核册原件(审核后上报)。
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在受委托的培训医院报名,其提交的各项材料均须该培训医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复审
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对各培训医院报送的材料①-⑧项进行复审,核对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材料②、④、⑧审核后退还培训医院。
材料①、⑤审核后,盖市卫生局职能部门公章。
请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汇总报名情况,将符合阶段理论考试报考条件人员的材料按①、③、⑤、⑥的顺序装定成一册;符合第二阶段理论考试报考条件人员的材料按①、③、⑤、⑥、⑦的顺序装定成一册。同时填报全市《2015年度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资格审核名册》(附件3,纸质、电子版各1份),在名册中,对第⑥项所提供资料的类别(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已通过资格考试的成绩单)标注清楚,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研究室。
4. 省中医药局审核
省中医药局委托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研究室根据报考条件,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赴各市抽查原始资料,终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5. 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研究室确认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日程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3月23日至3月31日;
培训基地(医院)(报名点)审核确认时间:3月24日至4月2日;
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审核时间:4月3日至4月10日;
省中医药局审核时间:4月11日至5月28日;
考点编排考场:5月29日至6月2日;
考区审核考场编排:6月3日至6月7日;
打印准考证:6月8日至6月13日;
  考试时间:6月13日(周六),具体场次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临床技能考核
(一)考核人员
2015年度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根据《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方案(试行)》(另行下发),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自行命题。
(三)考务与时间安排
考务工作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组织实施。委直属医院,参加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部、省属医院,驻苏部队医院及民营、学校、厂矿等系统外医院,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统一组织。
请于7月4日至7月19日期间完成临床技能考核工作,并将《2015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于7月24日前报送至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研究室。
三、其他事项
(一)2015年度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考试有关事项请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2015 年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有关文件的通知》(苏卫办科教〔2015〕4 号)执行。
(二)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研究室 陈  理 025-86516671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55号江苏省中医院教育处
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严周总 025-83620823
省卫生计生委中医科教处   戴运良 025-83620506
 
附件:

1.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理论考试资格审核情况表

2.江苏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理论考试资格审核情况表

3.2015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资格审核名册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