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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江苏省住院医师(含中医类别)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最后更新时间:2013年6月25日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 年江苏省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科教〔201316号)的要求,市卫生局负责统一组织2013年徐州考区的全科/住院医师(含中医类别)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考核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江苏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细则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临床实践和临床能力训练。

2)通过2013年江苏省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的阶段理论统考,成绩合格。

    3)往年通过江苏省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的阶段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但未参加临床技能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4先考后培对象暂不参加临床技能考核,待完成培训计划后再予报考。

二、考核范围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依据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中要求的培训内容。

三、考核专业

阶段临床技能考核科目19个,分别为: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内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西医)、全科医学(中医)。

第二阶段临床技能考核科目31个,分别为:

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肾脏内科、风湿免疫科、神经内科、感染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烧伤整形科、泌尿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诊断科、核医学科、精神科、儿外科。

从事目录以外专业的考生,可选择相近学科进行考核。

四、考试形式

1、考试形式采取客观结构化考核(OSCE),分9站考核,1-8站以人机对话形式,第9站为现场技能操作。第二阶段临床技能考核方案的构架与阶段相同,难度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