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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最后更新时间:2013年1月16日

院属各科室: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做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做好本年度医德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院医疗、护理、卫技、药剂人员和行政管理、后勤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和未签合同人员不参加考评)。

二、考评步骤

(一)成立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心力

副组长:黄大文 丁继存 张基栋 刘峰

成  员:李延华 马传卫 孟庆利 陈学玲 杜跃进 周惠红 韩利学 王旭波

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二)个人自评,具体做两项工作:一是个人填写“参加教育情况”;二是个人填写“自我评价”。

(三)科室考核,具体做三项工作:一是科室依据“科室日常医德行为记录材料”为被考评人加分;二是科室依据“科室日常医德行为记录材料”为被考评人扣分;三是为被考评人计算出科室的考评得分(计算公式:100+科室合计加分–科室合计扣分),确定考评等次,并填写科室“考评意见”(即科室得分,评定格次),科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加、减分情况审核,签名后,集中送院行风办。

(四)医院综合考核并填写“单位考核意见”、盖公章。

三、时间安排

从2013年1月16日起,至2013年1月26日止,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3年1月16日至17日,以科室为单位领取“徐州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领表地点:行风办)。

2013年1月18日至20日,个人自评,填写“自我评价”。

2013年1月21日至22日,科室考核,科室确定考评等次,并填写科室“考评意见”,科室负责人签名。

2013年1月23日至24日,各科室把医德考评表和科室考评人员名单一起送院行风办,不得延误。

2013年1月25日至26日,院综合考核并填写“单位考核意见”、盖公章。

四、考评标准

(一)组织评价标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医德行为加、减分标准

1、受表彰加分的具体标准:(1)表扬信(锦旗)送到科室(病区)加2分,表扬信(锦旗)送到医院和职能部门加3分;(2)出院病人问卷函调点名表扬每例次加5分;(3)受上级部门或新闻部门点名表扬:加20分,省级加15分,市级机关及市级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加lO分,本市晚报、晨报加8分。

2、违规违纪扣分的具体标准:(1)下列清况之一,扣1O分:服务态度恶劣,被患者投诉,经查属实;脱岗,被病人投诉,经查属实;出具假证明、假报告,给医院形象造成影响,经查属实;与病人争吵、对骂、斗殴,影响恶劣;在各级各类检查中不服从或拒绝接受检查。(2)下列情况之一,扣6分:在省、市卫生部门组织出院病人问卷函调中被病人点名批评和在各级检查中发现责任性问题者;职工间在院内吵架、斗殴;违纪违规,受医院经济处罚。(3)下列情况之一,视情节扣1一5分:被病人投诉;迟到、早退;违反着装规定、仪表要求;违反服务规范要求,违反禁酒令等医院管理制度、规定。

五、考评等次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档次:、良好、一般、较差。得分小于等于110分者不能评定为,低于95分者不能评定为良好,低于80分者应当评定为较差。

(二)确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形成加减分条件的科室、个人,可以根据“组织评价标准”予以考核评定。

(三)考评等次人数,一般按科室考评总人数的15%,多不能超过25%,原则上从高分依次排序确定人员。

六、一票认定较差的标准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蔽、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七、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医德考评规定,严格考评程序,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要充分认识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在卫生行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落实到位。

(三)要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医德考评在规范医务人员执业中的惩防作用,凡有“一票认定标准”情形的,要严格认定较差等次。

(四)要加强对考评工作的指导,认真督促检查,做好医德考评的组织管理和考评结果的填报,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