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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承工作又传喜讯

发布人:admin 最后更新时间:2010年1月14日

  根据苏中医政[2009]69号文件通知,按照《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遴选,确定我院孙凤霞同志为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刘峰林、黄焰为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学术经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