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关于做好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护理单元: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护理单元接到通知后,根据护理部提供的人员名单,组织督促相关护士认真填写表格,各种表格由护理部统一下发。
二、通知本科室延续注册人员(2008年12月注册的护士)、新进护士注册和变更注册人员,根据《护士注册申请材料要求》,按要求自行准备材料。
三、各护理单元以科室为单位将材料收齐,于2013年11月18日前交至护理部,过期不候。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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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